有人认为,玫瑰是世界上最鲜艳的花。它渴望向世界展示自身的颜色,事情却总因身上的刺而不如意。假如玫瑰不是被人养在花盆,而是独自长在牧野,那它一定需要学会懂得如何隐藏自己,否则不知道哪天就被牛羊连根咬了吞进肚子去。即使后来开了花,吐了蕊,若是没有人来采摘,也不过和身边的野草为伍,终归是要烂在地里的。打在身上的风雨,都是为了真正艳丽的那一天作准备。 夜父夜母在广州做了十几年的服装生意,站在广州本地人的视角来看的话,夜钧寰跟随父母,从福建老家来到广州上学,身份叫作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”。好像仓鼠收集稻米一样,夜父夜母摸爬滚打十几年,终于有能力在广州买下一间房子,和钧寰一起搬到现在所住的这个区。小学升初中时,钧寰填下了两所学校的报名表,一所是本区最好的初中,另一所比前者稍差一些。要说最好的那所初中,在这个区乃至是整个市都可谓隔着门缝吹喇叭——名声在外。稍差的那所,虽说在网上了解到拿过杂七杂八奖项一堆,但单论中考成绩不如前者。或许是离家更近的原因,钧寰最后还是选择进入那所稍差一点的初中学习。 从还不会走路的岁数开始,夜钧寰就对文字特别着迷,当然仅限于中国的汉字。小学时牙还没换完,签字笔尚且不能拿稳,只好把自认为浑身文曲星下凡的才华,埋没在背诵古诗文上。显然,让一个小学生去背诵大段大段的文章,自然是不太愿意。许多时候语文老师刚讲完上句,钧寰也不举手,马上接下句,那几个字好似是从老师的嘴里借来一般,着急要还回去。实际上钧寰学艺不精,说错的时候常有,于是常被身边的同学评价“未免装得太过”,“怪人”。钧寰本身并不对这一类的话语上心,与他人相处一段时间后难免让人觉得不快,于是说的话越来越少。钧寰觉得,跟他人说话简直是没事找骂,慢慢的,越来越沉默,以至于成为“安静的男生”这样一种特殊的生物。 初中开学的前一晚,夜母久违地往家里打了个电话,夜钧寰熟练地先调小电视的声音,然后再接电话。电话的内容无非是问夜父有没有回家,晚饭有没有按时吃之类的,钧寰也无非是用“嗯”,“哦”一系列的单字回复。不过今天这通电话结束的有些不同寻常,钧寰挂电话之前特意问了夜...